临沂市民营经济人士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(十)


时间:2025-05-15 10:12:34      点击:177

4月30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。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,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令临沂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倍感振奋、深受鼓舞。

杨晓东  临沂市人大代表、市工商联常委、费县工商联副主席、山东东方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

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,为民营经济筑牢了法治根基,让民营企业吃下“定心丸”,我们东方集团也深受鼓舞、倍感振奋。该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,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,这不仅有助于消除市场壁垒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还能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。未来,东方集团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发展契机,坚定信心,加大研发投入,提升核心竞争力,积极拓展市场。在继续深耕主营业务的同时,持续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和商业模式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同时,我们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、促进就业、改善民生贡献力量,以更加优异的业绩,践行民营企业的责任与担当。

闫峰  临沂市工商联执委、费县政协委员、费县工商联副主席、临沂市崇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山东弘正方圆建设集团执行总裁

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,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,标志着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迈入新阶段。这部法律的出台,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鼓励、支持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,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该法从产权保护、合同履行、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,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护,有效遏制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获得感。新法的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,民营经济也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定信心、抢抓机遇、乘势而上,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。我们坚信,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,民营经济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!

董磊  临沂市工商联执委、兰陵县工商联副主席、兰陵县鲁城镇商会会长、 山东万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是一场及时雨,为民营企业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发展动力。该法明确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,是国家重视民营经济的重要体现,让民营企业能够更加自信从容地参与市场竞争。在市场准入上,负面清单制度打破了隐性门槛,拓宽了民企发展空间;投资融资方面,鼓励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,支持布局新兴产业,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,将有效推动技术创新;强化产权保护,支持企业创新,消除了企业顾虑,契合了当前企业的发展需求,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,让我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发展。接下来,我将带领商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组织企业认真学习,助力企业依法经营,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实现高质量发展。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,民营企业必将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
贺可斌  沂南县工商联副主席、沂南县禽业健康发展商会会长、沂南县太合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

从党中央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,到近期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足见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,是民营企业新的发展机遇,让民营企业备受鼓舞。沂南县禽业健康发展商会将抓住这次新机遇,带领会员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,推动企业向“高、精、新”方向发展,带动社会就业,促进农民增收,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,推动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,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营企业力量。

李宗宝  费县工商联常委、费县胡阳镇商会会长、费县电商商会会长、欣宇辉生物科技(山东)有限公司总经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对我们民营企业而言,无疑是一场 “及时雨”,是民营企业发展的 “法治靠山”。这部法律将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和促进“两个健康” 写入其中,从制度层面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刚性保障,让我们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,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,而该法的通过,为我们创造了更公平的竞争环境,保障了我们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权利。如今,有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保驾护航,欣宇辉生物科技的发展信心更足。未来,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,深化与高校科研合作,提升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,巩固在动植物提取及特膳营养等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,积极拓展市场,为推动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;同时,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添砖加瓦。

曹守信  费县工商联常委、费县工商联纺织服装产业专业委员会主任、费县旭丰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,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破除隐性壁垒,对纺织企业而言,新法带来的不仅是政策红利,更是发展信心。法律特别强调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,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,这为旭丰制衣深化绿色纤维研发、智能织造技术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在权益保护方面,法律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经济纠纷、规范异地执法行为,让我们吃下“定心丸”,为企业专注经营筑牢法治屏障。作为费县纺织行业带头人,旭丰制衣将带头学法用法,引导商会会员企业把握法律机遇:一方面加快智能化改造,提升“亩均效益”;另一方面依托商会平台,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,探索“传统纺织+数字经济”新模式。我们坚信,在法治护航下,费县纺织产业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,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!

万传怀  兰陵县工商联执委、兰陵县尚岩镇商会副会长、山东传增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

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企业抵御风险的“护盾”,更是高质量发展的“引擎”。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,结合自身创业经历和企业发展实践,我的体会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:一是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心剂。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长期性,让我们民营企业吃下“定心丸”。创业初期,我们企业经常面临融资难、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问题,如今法律明确禁止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,强化产权保护,让我们更有信心扩大投资,突破发展瓶颈。二是公平竞争机制释放创新活力。法律中“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”“公平竞争审查”等条款,以及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,为我们民营企业的技术升级提供了新的契机。目前我们公司已拓展至新型建材、塑胶制品等创新领域,未来将借力法律开放的国家科研基础设施,加速新材料研发。三是社会责任和法治精神的深度融合。法律“履行社会责任”的要求,是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,也是对我们民营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动员和肯定。未来,我们将结合法律指引,探索“产业扶贫+技能培训”新模式,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。作为工商联系统的一份子,作为我们企业的带头人,我将带领企业紧抓法治红利,在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领域双向发力,为新时代民营经济贡献民企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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